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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道》丁元英创造神话操作,完美解释什么才是既要用人又要防人

《天道》丁元英创造神话操作,完美解释什么才是既要用人又要防人


【资料图】

格律诗公司和乐圣公司合谈失败,叶晓明感到前所未有的危机,三个人通过电话商定,选择了最极致的避险方式,但就是这种方式,使他们仅仅扒上了井沿,又戏剧性地掉了下去,又一次验证了文化属性的必然性。

叶晓明三人在电话里商量好退股的事宜,所以刘冰带着所有资料和冯世杰来到机场,在回来的车上,直接和欧阳雪摊牌,要求退股。

选择退股好理解,毕竟他们的本意是依靠丁元英和欧阳雪两棵大树,安安稳稳地摘果子。现在看起来大树要倒了,树倒猢狲散,这是他们本性使然,但是为什么他们绕过丁元英呢?

一、他们既高估了自己,又惧怕丁元英

乐圣公司起诉格律诗之时,叶晓明极力劝阻欧阳雪不要通知丁元英。在叶晓明的认知里,此时此刻,丁元英已经不是他们极力巴结,并视为神明的大哥了。丁元英只不过是他们请来的军师而已,而丁元英在音响展上的一通操作,证明了他是辜负了信任,托不起他们希望的。

格律诗公司的成立,丁元英没有出过一分钱,其中的厉害更是和他无关,所以不用通知他。

更何况,而他们三个人是真正掌握着格律诗公司的命脉人,所以他们没办法去当面跟丁元英提出退股的事情。他们以为如果他们选择了退股,退出公司,便会是对格律诗公司一个致命的打击。

他们自认为,丁元英绝对不会答应,也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。他们见过丁元英的手段,在他们三人的眼中,丁元英跟文化人没有关系,不论怎么看他都不像一个好东西。与其提退股的事情,很有可能被丁元英打脸,羞辱一顿。最后谈判失败,退股失败,也就没有回旋余地了。

第二,欧阳雪好欺负

三人趁着丁元英还不知道官司的事,而欧阳雪此时正没有主意,两个人又没有见面,快刀斩乱麻地退了股,先保住自己的钱袋子再说。

等退了股,他丁元英又能怎么办呢?

没想到欧阳雪干脆利落地给他们办理了退股手续,没想到此时,刘冰居然大言不惭地提出要留在公司,接替叶晓明总经理的位置。

这些人的心里,风险统统是别人的,而留给自己的只能是利益。

第三、三个人的不同的文化属性,导致退股时的表现各有不同。

叶晓明是典型的小市民文化,有了机遇想闯一闯,遇到难时先缩回头,在一起共事的时候能够哥哥弟弟地叫,一旦没有利益和价值的时候就一脚踢开,形同陌路永不相见,时时刻刻保命要紧,从来都是以自我为中心。

冯世杰是典型的类强势文化,能够主动的改变生存环境,在退股时主动保留了机器设备,既给自己以后东山再起的资本,又能给村民一个交代。从本质上看,冯世杰是有进步空间,只是格局过小,所以还能挂在井沿上。

而刘冰则是彻头彻尾的弱势文化,只想靠人找便宜,靠树摘果子,一有风声就逃避,就算摔倒了还要抓两把泥,一丁点亏也不能吃,骨子里面只想“吃大户”。

这点从后来伯爵公司要收购格律诗时,刘冰同其他两人的通话中就可以看出:

刘冰顿感吃了大亏,赵晓明说认栽,而冯世杰则说自己是烂泥扶不上墙。

四、丁元英的远见和预案

对于丁元英来说,以他的能力和人文背景,如果想单纯地帮助王庙村,完全可以采取其他方式,例如招商引资,以冯世杰引以为豪的水果为契机,搞一个种植或养殖基地。

但是丁元英没有这么做,因为这一切本身是要给芮小丹一个神话礼物,用来启迪芮小丹的觉悟和对文化属性的认识,如果用其他的方式,就和芮小丹的觉悟和文化属性差之甚远,也就失去了神话礼物的意义。

在丁元英已经将整个布局谋划成型的时候,第一时间找到欧阳雪,用丁元英的话来说,欧阳雪具备人文背景、出资能力和平等身份三个条件。

在和欧阳雪谈话中有这样一个细节:让欧阳雪做一个虚拟控股股东,既要真心帮助他们,又要处处设置一些假象防着他们。

而丁元英的解释是为了防止他们有吃大户的心态。

否则,在这件事情上,如果丁元英如果以自己的名义投资入股,整个事件的主体成了丁元英,而不是冯、叶、刘三人。那么冯、叶、刘三人就会觉得这一切不是自己的事,而是给丁元英干的。

事情如果成功,冯、叶、刘三人就会认为,这是他们三人的辛苦和功劳,但是如果失败,那么丁元英就会是谴责的对象。

给自己干和给别人干,是两个不同的思维模式和做事方法,对等事情的心态不一样,结果也会不一样。

丁元英洞察人性,所以在设这个局的时候,已经在想如何避免以上的问题出现。既要他们能出力,不出现等靠的心态,还要让他们能成长,从井底爬出来,自己做得了自己的主。

所以当欧阳雪告诉丁元英冯、叶、刘三人退股时,他淡淡地说了句: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。

然后开始规划下一个的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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