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良关于规范2023年中元节祭祀活动的通告
(资料图)
一、倡导文明,摒弃传统祭祀陋习。
倡导以网络祭祀、室内祭祀、鲜花祭祀、电子香烛祭祀等文明形式缅怀先人,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。
二、率先垂范,做文明祭祀先行者。
广大党员干部、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,共同维护干净、整洁、有序的城市环境,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环境。
三、除在下列区域,
县城区其他主次干道、交通路口、商业街区、集市、公园、广场、河道两岸等公共场所“严禁”洒石灰划祭祀圈、焚烧纸钱、泼洒祭祀食品、燃放鞭炮等。
1.南门山南馨园小区门口至宜良县高职中路段;
2.县一中交叉口至黄堡村入口处路段;
3.西山村牌坊前工地围挡内空地;
4.温泉路延长线昆石高速桥洞至娄小村路口路段;
5.汇东东路昆石高速昆明至宜良方向出口接蓬莱大道北侧路段;
6.蓬莱大道大渡口村口至昆石高速桥洞路段北侧;
7.经三路土桥和谐家园小区至纬一路红绿灯口西侧;
8.纬一路龙院小区建筑工地红绿灯口至东环路红绿灯口路段南侧。
四、县城管局将在祭祀期间对不文明祭祀行为进行规范。
若出现违反本通告行为,造成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损坏、城市环境卫生污染的,将依据省、市相关条例、法规规定,依法责令改正,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,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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